如果没有记错,他们夫妻之间寥寥无几的超出手部以外的肢体间的亲密接触,上一次,甚至可以追溯到新婚之夜。
毕竟在某些场合,需要他们夫妻互相挽着对方,以此在外人面前,扮演一对恩爱的侣人。
但切身实地让沈秋感受到史密斯兴许是她的丈夫,或者说,是个有正常生理需求的成年男人的时刻,只有那个晚上。
这个男人应付完宾客,微醺着回到房间,在见到坐在新房床上的她时,忍不住把她压在了身下……
距离那个新婚之夜早已过去数载,关于那个晚上的记忆,也模糊得如同泡了水褪色的旧照片,晕花了妆。
往事已矣,现在,是她此时正在经历的人生。
沈秋想要通过这种方式,结束这场蜜月之旅,结束她在这场凄凉婚姻中的苦难与折磨,她要离开这里,永远地离开这个男人!
然而,面对旅行中妻子向他大胆又正当的主动的投怀送抱……她搂住他的脖颈,将自己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使得两颗年轻的心脏,隔着彼此的胸膛和温度跳动的史密斯,
虽然没有推开这个女人,却也没有顺势揽住她的腰,让他们的拥抱,变得更加紧密。
沈秋:“……”
一方热切,一方冷淡。
冷淡的一方,衬托得热切的一方,成了不折不扣的小丑。
沈秋无法否认,她在搂住她的丈夫的那一刻,没有一点想要从这个男人那里,索取回应和疼爱的真心。
她从未得到过。
半真半假,借着这个机会,抱着侥幸,她这么去做了。
结果一如她所见,史密斯高大修长的身躯,像被她用力往下拉拽的大树枝条。
区别只在于,人会动,树不会。
而一动不动的史密斯,貌似和树也没什么区别。
沈秋不甘心。
她更加用力地搂住他的脖颈,仰起下巴,想在呼吸的热息间,覆上他的唇。
于是他告诉了她,他不是树。
他是人。
在她亲上来之前,他微微侧过了头。
把这个紧张笨拙的吻,溺死在她的眼泪中。
沈秋十分清楚地知道,那一刹那,有什么东西在她的心底碎掉了。
而她恍惚间听到的那声“咔哒”,是她已经碎过无数次,脆弱敏感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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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公主,出生尊贵,前半生极尽荣华,在无忧无虑中长大。
就连动荡世道,山河惊变,将故地付之一炬的亡国浩劫之下的万里焦土,也沾染不上她的衣角。
有着仿佛天生就是来这个世上享福的绝世命.格,她嫁人了。
也算是个大新闻吧,当时艾尔恩首都朗顿的上流社会都知道,拥有几乎一半艾尔恩的国家财富,无论是明面上,还是背地里的私产,都多得流油的李家的大少爷,娶了一个住在贫民区拉贝街破旧不堪公寓阁楼里的神秘女人。
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个女人是东方面孔。
到底还是从一个地方来的,血液中流淌着祖先赋予的审美偏好。
没辙。
可是,当新娘的高跟鞋踏上朗顿皇家圣母教堂飘着玫瑰花瓣的红毯的那个瞬间,这个世界上的风声,树林间的鸟鸣,教堂长椅上宾客们互换道听途说的窃窃私语,全都消失了。
所有人都像上了发条,拧着脖子,随着新娘的步伐,缓慢转动。
阳光洒落,折射教堂穹顶彩色玻璃的斑斓光点和她镶满钻石的昂贵礼裙交相辉映。
披着圣洁的婚纱,她在闪闪发光。
五官精致得像是人类最伟大的艺术工匠大师,照着美神的模样一笔一划精心雕刻出来的人偶……
要不是她的眼睛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节律地自然眨动,没有人相信,她有生命。
谁能想到先前骂她骂得最狠的那个老绅士,自己怎么着在艾尔恩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名人,愣是毫不避讳地大肆批判她是什么为求上位不择手段的从东方来的心机女,毫无底线,简直不要脸!
但在婚礼后宾客宴请席间,他却干脆利落地无视了这个女人身边的那个曾经被他视作最佳女婿人选的史密斯,直接去和她去搭话了……
因为这老头他不仅有女儿,也有儿子啊。
“你有兄弟姐妹吗?”冒昧又焦躁。
句式简单,发音清晰,标准的磁带里播的那种朗顿市区腔。
沈秋听懂了。
她摇摇头。
在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亲人了。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那时候的她还有带她逃出来的公公和嬷嬷的陪伴与照顾,也不能算完全的孤家寡人。
只不过,两人都上了年纪,又在宫中操劳多年,都有隐疾。
最先受不了在艾尔恩这个潮湿阴冷的天气发作起来疼得生不如死的风湿病折磨的公公,在“安宁的平和”中,率先结束了他在尘世里,不算完整的一生。
一年后,嬷嬷也走了。
至此,她最亲近的两个人,相继离去。
这回真的只剩她一个了。
可是在外人眼里,她有丈夫,一个没有女人能拒绝的男人,还有丈夫显赫